浙江省加快构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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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5〕46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贯彻落实<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新广发〔2015〕56号)精神,省局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加快构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12月14日
浙江省加快构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5〕46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贯彻落实<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新广发〔2015〕56号)精神,巩固提升拓展我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基于浙江公共文化服务走在全国前列的现实基础,我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在广覆盖、保基本的基础上,坚持基础和运行维护并重、完善网络与服务内容并重、传统方式与新兴方式并重,从巩固拓展提升三个方面下工夫,努力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和长效运行机制,努力成为全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模范省。
二、主要目标
到“十三五”末,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布局合理,覆盖城乡、互通互联,城乡、区域、群体间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相对均衡,实现“政府保障标准化、设施建设标准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和考核评价标准化”,建立“设施网络、服务标准、产品供给、服务管理、服务保障”五大体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取得整体进展,人民群众的基本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满意度持续上升,浙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三、重点任务
以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围绕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等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实施六大工程,完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
(一)全民阅读促进工程。积极探索完善全民阅读制度,大力倡导阅读理念,广泛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培育阅读习惯,提高阅读能力,提升国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到2020年,力争我省居民综合阅读率达90%以上,推动全民阅读水平进入全国各省区第一方阵,把“书香浙江”打造成文化强省的响亮品牌。不断提高浙江全民阅读节和浙江书展的水平和影响。加快推进城乡公共阅报栏(屏)、“漂流书亭”建设,在城市人流密集地、城市社区、农村文化礼堂、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场所设置公共阅报栏(屏),推广“漂流书亭”,拓展公共阅读空间。组织开展全民读书日、优秀图书推荐等系列活动,积极推动读书活动在社区、学校、家庭的普及。建设书香社会,推进阅读大众化、家庭化和生活化。促进县乡图书馆与农家书屋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做好送书下乡和村(社区)图书流动工作。巩固农村出版物发行小连锁工程,促进小连锁在实现全省中心乡镇和主要乡镇全覆盖基础上,向一般乡镇和有条件的行政村延伸,完善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络,解决农民群众买书难问题。
(二)公共产品创作工程。进一步完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益产品创作生产的扶持引导和表彰激励机制,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加强重大主题出版和影视创作,组织生产创作一批普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研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开展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弘扬“最美浙江人”等方面的重点出版物、电视剧、动画片、电影、网络游戏、微电影和网络视听节目,传播正能量、唱响主旋律。进一步强化优化广电对农节目和服务“三农”出版工作,县级以上广电台对农节目每天播出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45分钟;自办对农节目每周达3档以上,平均每档不少于10分钟。组织出版更多更好的农民群众买得起、读得懂、用得上的农业实用技术、农村科普等出版物。加大对公益性频率频道、栏目节目的扶持力度,优化频率频道布局结构。扩大公益类电视频道节目手语播出比例,县级以上新闻频道每天手语播出节目不少于1档。不断加强报刊、广播、电影、电视和新媒体公益广告宣传。
(三)服务设施优化工程。按照便捷便利、科学合理的原则,统筹规划各级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设施的整体布局。县级以上政府所在地建有标准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发射台站;县级以上政府所在地数字多厅影院全面覆盖,中心镇数字多厅影院基本建成;乡镇(或中心镇)90%以上建有标准化的广电站;行政村(社区)广播室、农家书屋实现全覆盖。巩固和完善贯通城乡的出版物流通网络,确保“市市有书城、县县有书店、乡乡有网点、村村有书屋”。
(四)服务传播提升工程。加快构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传播体系,保障信息传播的高效快捷和安全有序。应用有线无线广播电视网、宽带、移动互联网和卫星网络,拓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源传输渠道。大力推进“三网融合”,促进高清电视、互动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手机电视等新业务、新媒体发展。推进数字出版、网络出版、绿色印刷、按需印刷发展,构建数字出版物传播平台,使新闻出版业发展更加节约资源和环保。加强广播电视台、发射台(站)、监测台(站)建设,实施广播电视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建设改造工程,推进地面数字广播电视覆盖工程,实现城乡应急广播体系全覆盖。
(五)完善广电惠民工程。实现“三百目标”即乡镇广播、有线电视联网率达到100%,农村有线电视达到100%数字化,有线对农广播覆盖率达到100%。深入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提质增效、农村电影市场培育发展、农村电影体制创新三大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农村电影室内固定放映点建设、中心镇数字影院建设、农村电影院线整合三项工程,抓好建立政府购买农村电影公共服务机制、完善农村电影集中采购统一供片、加强农村电影放映监管、推进农村电影室内固定放映等十大举措,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群众观影的质量和条件。
(六)公共服务长效维护工程。管好用好基层阅读文化设施,建立健全农家书屋长效管理机制,紧密结合文化礼堂建设,重点做好后续运行资金保障、管理员队伍建设、出版物更新和文化活动组织,积极探索数字农家书屋建设,提高农家书屋利用率。推进巩固农村广播电视全覆盖工程,完善有线电视“村村通”、有线广播“村村响”、“广电进渔船”等工程维护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广电低保”工程,确保广播电视户户通、长期通、优质通。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主体。省局与省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根据《实施方案》和全省指导标准,因地制宜,积极参与制定本地实施标准,明确具体的落实措施、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确保《实施方案》和标准实施有序,规范开展。
各市、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是本地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的责任主体,要主动向本地党委、政府汇报,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与发改、财政等部门沟通,落实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项目所需资金,并将运行维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机制。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设,建立和完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体系,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建立群众评价反馈机制;通过招投标、合同承包等市场运作方式向公众提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以市场竞争手段提高公共服务效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中心镇数字影院和实体书店,加强版权保护,促进产品创新和文化消费,防止侵权产品进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将会同省有关部门推进淳安等26县有针对性地研究落实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培训,提升基层特别是淳安等26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人才素质与能力;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要抓好本地区基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队伍建设,发挥好乡镇(或中心镇)广电站、村广播室和农家书屋作用,围绕惠民工程实施,加强相关人员广播电视技术和相关业务、农家书屋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争取落实由政府购买的村(社区)基层公益文化岗位,培育阅读推广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提高惠民工程运行维护能力。
(三)严格检查指导。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工作机制下,省局将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贯彻落实《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重视程度、工作措施和具体成效的监督检查,把检查督导贯穿落实《意见》的全过程。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每年要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专门的督察组,深入本地区县、乡、村开展督察落实工作,推动基层政府高标准、严要求、按时完成好《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